| 姚飞 | 
| 2012/5/31 浏览 1598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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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飞 律师   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 15101200510630999 
	 
	主任律师,成都市武侯区政协常委,四川省优秀律师,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担任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员导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就业创业导师、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曾任华西都市报记者和编辑工作。在百度、新浪等知名搜索网站,通过输入“成都律师姚飞”都能搜索到姚飞律师的相关新闻报道。 
 
	 业务专长:公司法律顾问、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房地产、投资、刑事辩护、知识产权、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尤其擅长商务谈判、项目论证,并在这些领域中凭借娴熟的法律知识、强烈的责任心、治事勤敏的工作精神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赞许和肯定。 
 
	 姚飞律师办理的重大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 震惊中外的“成都市6-5公交车燃烧案”; 
 
	★ 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的周克华女友张贵英案; 
 
	★ 国内著名乐队花儿乐队抄袭一案,此案获得全国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已经促使“花儿乐队”向全国歌迷道歉和公开承认抄袭事实; 
 
	★ 四川大学高考状元曾世杰故意杀人案; 
 
	★ 作家张一一辱骂8800万四川人名誉侵权案; 
 
	★ 电影《非诚勿扰II》涉嫌教唆他人犯罪案; 
 
	★ 广元市某市民涉嫌2007“8·6”特大交通肇事罪案; 
 
	★上市公司江苏法尔胜光通公司与四川英立数据技术公司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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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飞律师有多篇论文发表(包含但不限于): 
 
	 《论增设“见死不救罪”的必要性》 
 
	 《论“商业秘密罪”》 
 
	 《律师实战之法律顾问》 
 
	 《我的第一次出庭代理》 
 
	 《论违约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执业以来,姚飞律师还为四川电视台、《成都商报》、《成都日报》、《华西都市报》等新闻媒体提供法律服务,曾受到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上海东方卫视、湖南卫视、四川电视台、《成都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电视台、《成都商报》、《天府早报》等新闻媒介的采访报道。 
 
	 目前姚飞律师已先后与数十家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了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关系。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敬请通过以下方式与姚飞律师联系:办公手机:13880906033 办公电话:400-6699-893 86677812(传真) E-mail:yaofeilawyer@163.com QQ:78627213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yaofei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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