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我所合伙人、主任姚飞律师将赴北京参加司法部举办的第三十五期全国高级律师培训。据悉,四川参加此次全国高级律师培训的律师仅有三名。
培训的内容:(1)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体制改革与当前我国律师工作专题;(2)侵权责任立法专题;(3)行政强制法立法专题;(4)公证理论与实务专题;(5)涉外律师事务专题;(6)刑事大案要案审判理论与实务专题;(7)劳动合同法适用中问题解析专题;(8)最高人民法院新颁民商事司法解释及应用专题讲座等。
授课领导:该期全国高级律师培训班将邀请中央政法委,司法部有关司局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两高”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全国律协实务专家,高等院校知名教授授课。
另外,姚飞律师还将参加司法部安排举行的有关参观考察活动。姚飞律师此次培训的法学论文是《违约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